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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勾结起来以招嫖为名行抢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1:0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 通讯员 高志海) 38岁的农民何福财与24岁的女子黄新颖相互勾结,打着卖淫的幌子实施抢劫。昨天,市二中院终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何福财有期徒刑6年,黄新颖有期徒刑4年。

  2004年6月15日零时许,何福财和黄新颖伙同郭某在朝阳区一加油站附近,引诱驾车经过该处的杨某嫖娼。就在何福财、黄新颖等人劝说杨某时,郭某伺机偷走杨某放在车内的
手机。随后,何福财等人一起大喊“警察来了”并一哄而散。事后,杨某发现手机丢失后返回原地寻找时,何福财等人持棍棒对杨某进行殴打,并将杨某腿部刺伤。去年3月7日,何福财和黄新颖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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