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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称替红楼剧组招饰宝钗女演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1:33 华夏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吴鹏 通讯员 王海蛟) 河北警方上网通缉的刘某,在潜逃期间还称认识《红楼梦》剧组的人,对约见过的女孩都要求留下照片并告诉她们适合演“宝钗”。

  昨天上午,记者从北京铁路警方获悉,一名被河北警方上网通缉的逃犯刘某被北京北站派出所民警抓获。

  昨天在京北旅馆内,一名下身穿绿色军裤,腰系武装带,上身穿暗红色带黑格纹的中年男子引起民警注意,该男子的衣着打扮与小旅馆里平时住的人有明显区别,一名民警说,特别是嫌疑人看人的表情还带着几分高傲,服务员也向民警表达了疑惑,像刘某穿着这么体面的人与别人合住4人一间房的很少见。带着疑问,民警更是发现该男子就是网上通缉的在逃嫌疑人刘某。

  据民警介绍,嫌疑人刘某以帮助邻居的儿子找军校上学为由,2004年先后8次向邻居索要现金9.6万元。由于刘某一直在北京,2005年邻居曾来北京询问他上军校的事情。在东四某旅馆,刘某又以认识机关里的领导、能帮助邻居女儿转成正式工为由,躲过“一劫”。一年后,刘某再也没和邻居联系过,此时邻居才报警。

  自从被邻居找到后,刘某在北京不停地换地方居住,他还称认识《红楼梦》剧组的人,曾帮他们挑选演员。对约见过的女孩子他以相同的口吻告诉她们适合演“宝钗”,并留下她们的照片,女孩们都挺高兴的。民警表示,在刘某的物品中,没有发现相关公章、法律文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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