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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夫妇外逃成台湾间谍后收集内地军事情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1:54 新京报

  本报讯 27日,江西赣州中院审理了张晓星、钟莉萍夫妇涉嫌间谍罪和非法经营罪一案,法庭以间谍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晓星7年;以间谍罪判处钟莉萍3年零6个月。

  法院查明,张晓星于1999年在赣州从事非法传销,因涉嫌诈骗批捕在逃,8月负案偷渡去台湾,2001年7月被台湾警方查获。其间,被台间谍组织约见,张答应为其收集祖国大陆的政治、经济、军事情报。

  2002年1月张晓星被遣返内地。2002年4月至2006年期间,张晓星与钟莉萍向台间谍组织人员传送了数份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并收受台情报人员给付的间谍经费3456美元及1000元人民币。

  《江南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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