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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被劳教主动交代其余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0:06 大连晚报

  入室盗窃被劳教主动交代其余罪

  ■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四川省宣汉县的男青年龙某身手敏捷,来连后开始夜间钻窗入室盗窃。去年8月起,龙某先后钻窗入室盗窃6起,但龙某被抓获时,只交代了4起,由于盗窃数额不够,龙
某被大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处劳动教养1年9个月。龙某劳教期间交代了余罪,日前被西岗区人民法院判刑1年,并处罚金。

  龙某曾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今年7月份出来了。8月16日晚,龙某在我市某居民楼钻窗入室盗窃,偷了一双皮凉鞋,价值10元。第二天夜里11时,龙某钻窗入室盗窃一女士家1300元现金,一部小灵通。当月20日凌晨1时龙某一夜间钻窗入室盗窃了3家,盗得现金400余元,手机一部及其他物品。8月22日凌晨,龙某又钻窗入室盗走一居民家现金1300元。龙某6次盗窃现金及物品合计价值3330元。龙某被抓获后,警方掌握龙某第一起盗窃一双价值10元皮凉鞋以及8月20日晚盗窃3起现金400余元及一部手机等物品的犯罪事实。由于龙某的盗窃数额不够刑事处罚标准,有犯罪前科的龙某被劳动教养1年9个月。

  龙某在教养期间,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2起各盗现金1300元及

小灵通的犯罪事实。西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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