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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在商场试衣偷走5件名牌衣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2:02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月收入上5000元的空姐也贪小便宜?昨天,江北区法院,一名空姐站上被告席,检察院指控她涉嫌在江北一大商场趁试衣服,偷走5件名牌衣服。不过,空姐却当庭翻供,不承认是偷来的。

  商场试衣偷走衣服

  据江北区检察院指控,今年3月21日晚10时许,观音桥商业区治安派出所民警接到江北某大商场报警,称他们在商场外捉住一名偷衣服的年轻女子。

  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只见一名身高约1.65米的漂亮美眉被商场保安和营业员控制。据营业员秦某、何某等人称,10多分钟前,他们在清点衣服时发现丢了东西,随后,她们想起刚进试衣间里试衣服的女子不见了,而且拿走的两件“宝姿”女装也没归还,她们立即跑出商场,将这名女子捉住。

  随后,民警从女子身上搜出了6件名牌女装(2件“宝姿”和4件“公鸡”牌女装,价值2000余元)。据秦某、何某等人指认,其中有5件正是刚刚发现不见的衣服。民警随后将该女子带走。经突审,20多岁的冯某竟是某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她对盗窃商场衣服的事实供认不讳,警方随即将其刑拘。

  空姐辩称是街上买的

  尽管在公安机关交代了偷窃事实,冯某昨日却当庭翻供,称当时说的不是实话。她辩称,从她包里搜出的4件“公鸡”牌女装是当天下午在街上花50元一件从一中年妇女处买来的便宜货。她说,因中年妇女称不是冒牌货,她随后将其带到江北某商场找真“公鸡”牌女装对比。而另两件“宝姿”是因和营业员发生争执,赌气准备拿走,本身并无占有的故意。冯某的辩护人也为她作了无罪辩护,称商场没能及时提供相关的录像证据,证据不充分,且冯某收入也高,主观上没作案动机。

  公诉机关对此进行了反驳,称商场专柜处、试衣间没安摄像头,但其他证据已能形成锁链,冯某的盗窃罪名已成立。鉴于本案争议较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空姐和父亲抱头痛哭

  在最后作陈诉时,冯某开始掩面而泣。她说,自己受过良好的教育,不会干偷东西这样的傻事,她哭着回头看了自己的父亲一眼,低声说:“爸爸,女儿对不起你!“

  庭审后,当法警押她上警车时,冯某突然将父亲一把抱住,两人一阵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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