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领酒后效仿二环十三郎致1死2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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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2:39 竞报 | |||||||||
被告在受审 本报讯 (记者 康菁菁)凌晨在二环路上醉酒飙车到120公里,导致3个同伴1死2伤,昨天上午,这位醉酒飙车的司机王鹏在东城区法院开庭受审。庭上王鹏对自己酒后超速行驶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否认自己在事发当时说过要学“二环十三郎”。 今年24岁的王鹏是某信息技术公司职员,有着5年的驾龄。今年1月27日凌晨,喝了近半瓶伏特加的他和3个朋友从迪厅出来,开着朋友杜某的富康车上了东二环外环主路。当车行
据王鹏描述当时的情景:“我转弯的时候也没看,就扫了一眼(里程)表,大概有100多(公里)。后来车好像是打了一个滚儿,车顶当时就没了。” 王鹏对于自己超速行驶的事实供认不讳,也与一些“二环十三郎”是朋友,却否认了自己事发当晚曾经说过要效仿“二环十三郎”的话。 公诉人向王鹏提出,杜某曾指出事发当晚王鹏曾在车上说过自己要用富康“也来一个二环十三分钟的速度”。但王鹏表示:“我跟杜某在事发前几个星期聊过‘二环十三郎’的话题,我确实认识他们,但是那天晚上我没说过这样的话。” 公诉人称,是否说过要效仿“二环十三郎”的话并不影响本案的判决,但王鹏2003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缓刑。现在的王鹏还处于缓刑期间,根据规定,缓刑期间再犯罪,应撤销缓刑,前罪后罪合并执行,量刑应在4—6年之间。被告王鹏表示,自己愿意尽力偿还受害者及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100万元。法庭今天没有宣判,进入合议庭阶段。 摄影/本报记者 史春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