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元烟囱引发3000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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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2:38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9月30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刘勇)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互尊互敬、和睦相处,可市民王某却因为一节烟囱与同村的李某闹起了纠纷并走上了法庭。 原来,王某曾于2004年在李某处赊购了一节价值9元的烟囱,但或许是价值太小而忘记的缘故,此款至今也没有给付。心急的李某见王某迟迟没有还钱的意思,便几次委托自己的母亲提醒王某还钱,谁知李某的母亲却因与王某话不投机而发生了争执。见王某还钱无望
王某在诉状中称,李某在拆烟囱的过程中曾对其进行殴打,给其造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近3000元,请求判令李某进行赔偿。此案经审理,因王某所提供证据均非正式单据,无法认定,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王某撤回了起诉。仅因一节烟囱,便闹到如此地步,实在是不值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