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二手房交易纠纷 《居间合同》规范买卖双方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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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7:4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黄振琳报道:买二手房时,中介大赚差价,有没有明确说法?刚买的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是原房主负责,还是房屋中介买单?二手房交易中,常出现这类问题,为此,本月起,武汉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规范买卖双方和中介的行为。 目前,该市中介机构大多使用的《武汉存量房买卖合同》(即二手房买卖合同),
另外,中介赚取差价的行为,合同中有限制。买卖双方撇开中介私下交易,也有约束。《居间合同》由房产部门统一编号,要注明经手业务的中介经纪人,一旦出现问题,方便查处。 武汉市房产局市场处处长耿宏诚介绍,去年7月起,武汉曾在汉阳区试点推出《房产居间合同》,使用一段时间来,二手房交易纠纷明显减少。因此,本月起,将在该市大力推广这种《居间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