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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被罚投诉不成泼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8:14 南京晨报

  时间:9月28日上午9时

  地点:秦淮区法院第一法庭

  事情经过:检察机关指控,今年4月6日,陈某因非法营运,在大明路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投诉中心接受行政处罚时,因对处理结果不满,遂产生杀人及自杀之念,并准备了
汽油。当日14时许,在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投诉中心调查二室,当陈拿出随身携带的500毫升汽油泼向自己及承办人裴某后又掏出打火机欲点燃时,被当场制服。■记者直击法庭上,陈某说:“我带着我的困难材料和复印件到了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投诉中心,那里的管理员说要罚7000元。我想,我一个吃低保的人,还带着小孩,现在他们罚我这么多,不想让我活,我也不让他们活了。”

  “我越想越气,就买了一瓶饮料,喝完,我就在一个开马自达的人那里买了5块钱汽油,装进饮料瓶。之后,我再次来到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投诉中心调查二室,讲了我的困难,但接待我的那个主任仍然要我交7000元罚款。”陈某继续回忆,“我感到生活压力大,活着没意思,就打开汽油,往自己身上和接待我的主任身上泼去。”

  昨日,秦淮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作者:秦刑蒋云波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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