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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三次入狱 出狱后再骗10余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9:14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30日讯(记者刘冠南)49岁的刘某将招摇撞骗当成家常便饭,先后3次因诈骗被判刑,刑期累计达到了20年。去年9月,刘某被释放后,冒充大学教授又开始行骗,上当者达十余人。昨天,刘某在市北法院受审,此次他将面临“四进宫”。

  今年3月,女青年王冬(化名)到本市某大学打网球,为他办理网球卡的是一个年近50岁的男子刘某。在聊天中,刘某称自己是大学体育系教授。此后,刘某经常给王冬打电话
,两个月后,成了她的男朋友。在王冬家吃饭的时候,刘某经常假装接一些“重要电话”,在电话里大谈重要工程和项目,骗得了王冬家人的信任。王冬家人把刘某介绍给他们的一些朋友,此后,刘某以办事或借钱为由,先后从六七个人手中骗走9000元。

  由于刘某屡屡夸下海口,却一个承诺都没兑现,而且突然不知去向,王冬遂到刘某“所在”的大学询问,被告知刘某原来只是该校的一个临时工,不但卷走了办网球卡的钱,还经常以各种名义向学校老师借钱。王冬才知自己上当受骗,随即报警。

  警方审查发现,刘某已结婚生子,曾因诈骗罪于1977年被判刑5年,1986年被判刑9年,2001年被判刑6年。去年被提前释放。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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