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家中捉奸扎死妻子情人 主动自首获刑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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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1:43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 通讯员王悦)记者日前从丰台法院获悉,因失手扎死与自己妻子赵静(化名)有不正当关系的李明(化名),38岁的陈忠(化名)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1999年,赵静与有妇之夫李明因工作关系相识,二人逐渐相互产生好感。2005年6月的一天,赵静与李明在家中发生不正当关系时,被恰巧回家的陈忠发现。事情败露后,李明
扎伤李明后,陈忠慢慢冷静下来。他让妻子拨打120叫来急救车,自己则拨打110报警自首。但此时为时已晚,李明最终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陈忠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本案的发生,被害人有一定过错,且陈忠有自首情节,并能积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部分经济损失,故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处陈忠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李明家属经济损失28.4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