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纳赌掉公款13万 案发后退赃及时获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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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8:3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正恩 通讯员刘守柏)利川市女出纳员朱某,挪用13万元公款用于赌博,案发后积极退赃,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查,从2001年6月至2002年10月间,朱某利用自己担任利川市邮政局工会出纳员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自己保管的公款用于赌博,总额达13万余元,几乎全部输掉。2002年10月底,单位察觉其保管的账目异常后,朱某主动向侦查机关投案,并于次日筹款退还了全部
法院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她有自首情节,且有悔罪表现,因此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