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中心城区噪声达标区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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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1:30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为深化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我市中心城区噪声达标区由原来的5平方公里扩大到7.84平方公里。 据介绍,为了强化区域噪声管理,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将中心城区噪声达标区进一步扩大。扩大后的范围为:东至东环路,西至南洋路,北至香江路、东港路。
根据2005年度石狮市环境质量公报,环境噪声以城市建成区面积9.7平方公里计,市环保部门监测有效网格数100个,市区交通噪声主次干道总数9条,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数19个。监测结果表明,2005年度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8.6分贝,控制在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二类标准内,比上年高出0.1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情况略微提高。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3分贝,略低于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四类标准最高限值。(晓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