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增开加盟店咖啡公司被判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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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08:3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10月 4日讯(记者栾磊通讯员曾宪权)近日,崂山法院判决本市一咖啡公司双倍赔偿黎某合同定金10万元。 2004年3月29日,黎某与青岛某咖啡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约定黎某在合同签订之日向该咖啡公司交定金5万元,黎某保留在某地区的代理优先权,该咖啡公司则承诺在合同履行期的一年之内,不在同一地区开设第二家加盟店。今年5月,黎某却发现另一家店在同一地
崂山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合同自 2004年10月1日起生效,依此推定自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的一年时间里黎某享有优先代理权,因此该被告咖啡公司的行为违约,遂判决该咖啡公司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