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56万货款 “脱壳”另立公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08:1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10月 5日讯(记者刘建)由于青岛某制衣公司拖欠了一家纸箱厂56万元货款,被纸箱厂告到李沧法院。日前,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制衣公司已经空有架子,其负责人又在其他地方注册了一家新公司。纸箱厂遂将对方新成立的公司追加为该案被告。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恩民告诉记者,“脱壳”后的新公司应该承担前公司的相应法律责任。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