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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器占别家房顶被判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08:16 半岛都市报

  本报 10月 5日讯(记者刘建)一居民在公共房顶上安装了一台热水器,但热水器压了邻居家房顶,邻居以该热水器造成天花板裂纹变形并漏水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近日,市南法院判决,该居民 10日内将热水器拆除并恢复房顶原状。

  市民李某和陈某是住在武昌路一居民楼的邻居,两人同住顶层, 2003年 12月,陈某在房顶上安装了热水器,该热水器位于邻居李某家的垂直房顶上。李某称陈某安装热水器
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其热水器正好位于自己家房顶上,造成家里的天花板裂纹变形并渗水,而且房顶没有避雷针,时刻危害自己的安全。

  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李某将陈某起诉到市南法院,要求其拆除热水器,恢复房顶原状。法庭上,陈某辩称,房顶属于公共部位,以前李某安装热水器时自己表示同意,现在自己安的热水器是合格产品,并且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安装后并没有漏水。

  市南法院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该团结互助,被告陈某未经原告李某同意就占用公共部位,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且热水器安装在李某的房顶垂直线上方不符合正常安装习惯,不具有合理性。因此,法院近日作出判决,陈某10日内将其热水器拆除并恢复房顶原状。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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