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发票苦等到天亮无果 税务:无发票可不"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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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09:53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韦敬鹏)消费索要发票,这本是很正常的事,但在南宁市一酒吧消费的李先生,却为此花费了一个晚上的工夫,索要的发票还是水月镜花。 李先生介绍,10月1日晚,他与朋友一起共10几个人到南宁桃源路的苏高酒吧喝酒,凌晨1时多埋单的时候,他向服务员提出要发票,服务员当时一口应承说可以,不过要等一些时间。
凌晨3时许,已经等了将近2个多小时的李先生再次询问服务员,得到的说法是收银台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开不了发票。于是,他又要求服务员打电话给收银员或酒吧负责人,但仍是未果,服务员始终以敷衍的态度对待他索取发票的要求。他对商家的这一态度非常不满,决定就是等一个晚上也要商家提供发票。 李先生说,他当晚一直就在包厢里苦等,对于他的“较真”,商家最后干脆就是置之不理。在空气浑浊、又闷又热的包厢里一直等到凌晨5时许,索要的发票还是未果,又累又困的情况下,他只好离开。 10月2日下午,记者向该酒吧了解情况,当问及酒吧是否有发票开时,被问及的一位酒吧员工称“不知情”。记者提出能否提供酒吧方面负责人电话,这位员工回答“不知道负责人的电话号码”。 据了解,消费者消费过程中商家不开发票的情况,有关部门曾经明确表示,商家不开发票,消费者可以拒绝付账。地税部门称,税务部门要求商家在定额发票快用完时,应提前到地税局购买。所以如果商家不提供发票或只开收据,消费者都可以持有效凭证向当地的税务机关举报。消协表示,提供发票则是商家的义务,如果商家不提供发票,消费者可以拒绝付款。 编辑:邓慧作者:韦敬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