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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交通罚单月月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1:05 重庆晚报

  超期不缴罚款的,将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讯本月起,我市将对违章积压罚单进行清理,从11月起,凡驾驶员违章被摄录,必须在规定期内前往交管部门“埋单”,否则将面临被强制执行。

  据市交警总队新闻发言人称:本月起,我市将全面清理10月份以前积压的非现场执
法交通违法行为,所有违章记录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发到车籍所在交警支(大)队,车主、单位在接到《交通违法通知书》后,若10天内主动到交管部门“清单”,处罚量可减免50%,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处罚。

  从11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新摄录的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做到月月清。超期不缴罚款的,将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冉启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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