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发生车祸不许报警 丢下车子逃之夭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14:00 新民晚报

  

发生车祸不许报警
发生车祸不许报警

  本报讯(记者王勤俭)昨天下午1时许,在沪闵路一路口,一辆牌照为沪CU5819的摩托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骑在摩托车后座的一年轻女子摔了出去,脚伤得不能行走,摩托车也摔坏了,但上身赤膊的摩托车骑手竟然威逼出租车司机不许报警,丢下损坏的摩托车,抱着那受伤的女子拦了一辆出租车落荒而逃。路人由此怀疑这辆摩托车是偷来的,随即向110
报警。据了解,警方已扣留了那辆摩托车,并在追查那个赤膊的男子。

  左图:驾驶轻便摩托车的男子全然不顾瘫坐在地受伤女子的痛苦,威胁出租车司机不准报警

  右图:事故现场,轻便摩托车已被撞得面目全非栗荣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