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客运价格成焦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5:2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张维) 超标准收费、未公示收费价目表、不执行特殊人员乘车票价标准、不给乘客车票等6类交通客运价格问题,成为今年市民投诉的焦点问题。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检查所获悉,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共受理价格举报52起,其中,有34起投诉都涉及到交通客运方面,占投诉总量的65%。 据了解,今年黄金周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共接听1500余次,日均电话量1
从投诉内容上看,主要是部分交通客运线路存在超标准收费、不按公示标准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未公示收费价目表、不执行特殊人员乘车票价标准、不给车票等6类问题;个别旅游景点,特别是寺庙存在不公示游乐项目收费标准,或借入口、通道等特定环境强行收取游客费用等现象;医疗、医药的个别经营单位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不到位;有的停车场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无收费公示、无收费票据等问题;个别商贸经营单位明码标价落实不到位,标价签制作、填写不规范,误导消费者;还有的学校利用长假期间为初三、高三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80元/人且不开票据;阎良区某镇计生办为群众办理出生证收取80元/证,且不开票据;除此之外,个别宾馆无明码标价、话吧超标准收费,均为投诉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