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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北路一社区 收取占道经营费 城管执法局局长 街头检查抓现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5:31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丽莉)眼下,西安市民正在齐心协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部门也在为取缔占道经营费尽心思,可文艺北路一社区却收取占道经营费,允许外地人在西安占道经营。国庆节期间,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建政带队检查时抓了个现行。

  国庆“黄金周”第一天,小商小贩们也瞅准了商机纷纷出动想要大捞一把。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建政带队对街头环境进行了突击检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街头看到,摩
肩接踵的人群中卖饮料的、卖气球的、摆地摊的纷纷在人行道上安营扎寨做起了生意,执法人员将占道工具逐一暂扣。在文艺北路路西侧,一名正在人行道上卖玉米的妇女被拦下,执法人员欲暂扣她的占道工具,不料这名操外地口音的妇女称,“我交了三个星期占道经营费,只要不过文艺路十字,社区允许我在文艺北路上卖东西。”这名妇女拉着手推车不放,拒不让执法人员暂扣。围观的群众越聚越多,对社区的这一做法议论纷纷。

  随后赶来的西安市碑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冯峻称,在文艺路执法中发现这种现象不止一次了,他拿出一份今年8月5日开具的金额为150元的收款收据,上面盖有“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文艺北路一社区财务专用”章。收款收据下面还附有一张“证明”,证明上写着“我叫王立春,在文艺路团结坊占道摆摊,社区每月收取壹佰伍拾元占道费,允许我在此经营”。冯峻介绍,他们的一个中队在文艺路执法时暂扣了一名叫王立春的摊贩夫妇的水果摊,王立春很是委屈,说自己已经交了占道费,社区允许他在文艺路上经营。为了证明自己占道“有理”,他还给碑林区城管写下了自己交了占道费的“证明”,并按了手印。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宣传处王处长针对这一情况说,政府不允许任何部门向经营者收取占道经营费允许、默许、纵容占道经营,文艺北路一社区的行为是违反政府有关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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