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野蛮女友男子不敢回家 律师:可提起民事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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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7:3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聂丽娟)26岁的张义(化名)在汉口自办公司,事业有成,去年底,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靓丽的21岁女子方晓岚(化名)。两人一见钟情,坠入爱河。 但相处不久后,晓岚任性霸权的一面渐渐暴露,业余生活要他全陪在身边。“我就成了一个失去自由的人。”张义说,一次,他与朋友喝得兴头正高时,晓岚急匆匆地出现在
他曾多次和女友沟通,对方的反应却愈加强烈。今年5月以后,他已差不多半年没回家。因为女友住在家里,他一回家,就跟他闹个鸡犬不宁。现在他只有躲在外边,不知何日是尽头。 昨日,记者接到张义的倾诉后,咨询了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张青宇律师。律师说,双方关系属非法同居,不受保护,但如果一方给对方造成伤害,对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