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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闹市燃放“孔明灯” 防火意识不可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8:01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10月7日专电(记者齐海山)中秋之夜,在吉林省长春市的文化广场,有一些人在张罗着卖孔明灯,而且还取了一个“许愿天灯”的好名。看着广场上冉冉升起的一盏盏“天灯”,一些市民担心在秋季火灾多发季节,“天灯”落在易燃物上会引起火灾。

  在长春市文化广场上,两位自称是大学生的年轻人在兜售这种“许愿天灯”。每盏20元的“天灯”吸引了很多市民。这种“许愿天灯”的灯体用薄塑料布和铁丝做成,另外还
有燃料块。许愿者当场在塑料布上写下祝愿、祝福的话,然后点燃绑在灯体下方的燃料块,加热灯体内的空气,“许愿天灯”就会慢慢升空。这些灯的飘行距离短的几十米,有的落在广场的草坪上,有的落在人群中,落地时燃料还在燃烧。而飘行远的也不知最后落到哪里、到底燃料烧尽了没有。

  在销售者所给的一张“许愿天灯”说明书上详细介绍了“天灯”的飞行“参数”,最高升限约为200米,飘行距离1500米至3000米(2-3级风),飘行时间5分钟-10分钟。另外还介绍“许愿天灯”又名“孔明灯”,有着祈福迎祥、团圆美满、许愿护佑等含义。

  记者采访了解到,“许愿天灯”原先多在南方流行,今年才在长春市出现。10月6日一个晚上,在文化广场上有近百盏灯被燃放。

  记者观察了几个“许愿天灯”的燃放过程,发现“天灯”落地时燃料块还在燃烧,有的还引燃了塑料布做成的灯体。看着随风飘去的“天灯”,记者感到新奇之余不禁担心:在“天灯”的飞行范围内有几家加油站,不知道还有多少易燃易爆的危险区域。“秋干气燥”的季节,防火意识不可缺少,希望人们在“许愿”的同时千万别“添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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