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瓶爆裂致烫伤 三龄童获赔近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8:4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杨克元殷超记者徐亢美)3岁的小男孩威威在开水房玩耍时,与正在那里打开水的张先生撞到一起,导致热水瓶立刻爆裂,滚烫的热水将威威的头面部、躯干和四肢深二度烫伤。日前,本市闵行区法院对这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酌定双方责任三七开,张先生承担70%责任,赔偿受伤儿童各类损失9005.5元人民币。 这起热水瓶爆裂烫伤案发生在今年6月22日下午,案发地闵行区颛桥镇光辉村,张先
法院认为,张先生在打水时疏于观察周围情况,对这起烫伤事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而威威属于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其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存在过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