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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女童被公园大狗咬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3:12 法制晚报

  昨天下午3时许 女孩小月和同学到万泉寺公园玩耍 结果发生了意外——

  10岁女童被公园大狗咬伤

  家长:她很喜欢狗 街道办:以前没发生过这样的事 律师:公园和监护人都有责任

  本报讯(夜线报道组 )昨天下午3时许,10岁的女孩小月(化名)和同学到万泉寺公园玩时,被园中一只大狗咬得奄奄一息。经过宣武医院多名大夫的抢救,小月终于保住了性命。

  昨晚7时许,记者赶到宣武医院,心血管科、神经外科等科室的多名大夫已抢救了2个多小时。医院急诊科的刘大夫告诉记者,孩子被送来时已经瞳孔放大、没有血压,只剩下微弱的心跳和呼吸。她的脖子后面和右肩膀处共有三个大血窟窿,全身上下还有多处伤口,犬牙插入最深的部位几乎刺破了孩子的肺部。记者看到,医生手中拿的病历卡上,姓名一栏填着“无名氏”三个字。

  “也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从哪来的?来这儿干吗?”万泉寺公园的工作人员徐师傅一直到手术室外等待,他告诉记者,孩子是被公园养的大狗咬伤的,十一期间公园锁上门了,谁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翻进了公园。事发后,公园的看门人拨打了急救电话将重伤的孩子送往宣武医院,徐师傅说,他们已经支付了几千元的医药费。

  今天凌晨3时,记者再次来到宣武医院,做完手术的小月已被转到重症监护病房。在病房里,小月打着吊瓶躺在病床上,身上多处缠着纱布,头也被剃光了。

  由于伤势太重,小月还无法说话。“孩子很懂事,特别喜欢狗。”小月的母亲于女士一边抹眼泪一边对记者说,她家就住在万泉寺附近,小月是三路居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很懂事,前两天还拿了学校的奖状。

  今天上午,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办事处万泉寺居委会的崔女士表示,万泉寺公园是一个街心花园,已经建好两三年了,为了维护治安,才养了一只大狗。“那只大狗已经养了几年了,平常都拴着,从来没发生过咬伤人的情况。”崔女士说。

  律师说法

  公园和监护人都负一定责任

  今天上午,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倪律师说,无论这只狗是被拴着还是散养,女孩被狗咬伤的主要责任在于狗的所有者或管理者,但女孩独自翻墙入园,她的监护人也需承担次要责任。再次,如果女孩或同伴主动挑逗大狗,也应承担责任。

  特别感谢线索提供人:刘先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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