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空调摄像头 正对邻居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3:00 法制晚报

  同住在一平房院 一户安空调 遭另一户“报复” 又采取“安保”措施——

  空调摄像头 正对邻居门

  此案上午审理 原告称对方侵犯其隐私权 并影响正常生活 索赔一千元

  本报讯(记者 王巍)嫌邻居李女士家的空调噪音扰得自家整夜难眠,史先生又报警又写恐吓信。此后双方斗争升级,李女士家安装了摄像头,史先生索性将其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这起邻里纠纷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上午9点半,在东四前拐棒胡同对面而居的原告史先生和被告李女士相继来到法庭。

  原告史先生诉称,自己家和李女士家的房屋在同一平房院内,两家相对,“我们在这住了四十几年,他们家2006年5月刚搬过来。”

  让史先生不满的是,李女士搬来后就在自家后窗1.5米高处安装了一台空调,该空调正对着李先生的家门,空调排放的热风和发出的噪音搅得一家人无法入睡。

  史先生称,不仅如此,后来李女士还面对史先生家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就为这点事,我报了10次警。”史先生以李女士侵犯其隐私权和影响正常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李女士将空调和摄像头拆除,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李女士答辩称,自己家的空调符合安装标准,并没有妨碍史先生家的正常生活,而此后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安全”:“他们为了 不让我家开空调,晚上用对讲机骚扰,掐了我家的有线电视,在夜里撬开我家的门,还写了恐吓信……”

  李女士称安装摄像头监控的是公共空间,因此不同意史先生的诉讼请求。

  史先生面带微笑听完李女士的答辩后马上反驳,并举着那封恐吓信承认是自己所写,为的就是让李女士家停止使用空调。

  在调解失败后,法官宣布休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