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者公示受助贫困生信息惹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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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0:5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为了保证助学金发放的公正和透明,组织者将80名受助学生的家庭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此举引起争议:享受资助就必须公开隐私吗?能不能寻找一个更加人性化的途径,既让孩子得到救助又顾及他们的尊严? 公示受助学生信息引争议
“救助贫困学生是件好事,但这样把他们的家庭状况公布出来,是不是欠妥?”昨天,在省直一家单位上班的周小姐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说。她看到我省一份有关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公示,“上面既有孩子的姓名、学校及家庭住址,还有他们的家庭状况,像父亲去世、母亲出走等。” 据悉,此次公示是由“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开展的。今年,我省受助大学生名额为80名,资助对象是今年考入全国重点高校或省属重点高校、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无力完成大学学业的品学兼优的本科生。每人将受到2万元的资助。 在这份公示名单中,受资助的学生年龄最大22岁,最小仅有15岁。 许多人士认为不妥,“侵犯了受资助学生的隐私”,“这样会让他们自卑,不利于他们的成长”。 组织者:不涉及个人隐私 “这里公示的信息,都是学生自己写申请、并经他们同意的。”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办公室的一位女士说。因为以前曾发生过这样的情况,一个学生受到资助了,他周围的同学却举报说:“他并不特别贫困,我比他还贫困,为什么不资助我反而资助他呢?” “将受资助的学生情况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才能让钱落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这位女士介绍说,如果受资助的学生自己不愿公开信息或者不便于公开,他们会尊重个人意见,未将其列进名单。“不会涉及到个人隐私”,她还透露说,“今年是第5年了,已经有很多学生从中受益,起到很好的效果。” 期待两全之策 “从公开、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我赞同组织者的做法。”安徽大学从事学生思想工作的郑晖老师说,“可以有效地防止‘伪贫困生’钻空子,便于监督。”但是,这些学生年纪小,自尊心特别强。要掌握好一个度,否则,会把好事做坏。 郑晖说,“我们应该寻找一个更具操作性、更有人情味的方案,既做到雪中送炭,也不让孩子感觉到过多压力。” 一位父亲离世的受助大学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没有人愿意将自己家里的这些事情公布于众。毕竟贫困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组织单位这样做,可以理解。如果有更好的方式,既能公平地资助学生,又不对学生造成伤害,那就更好了。 (本报记者宫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