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规定乘飞机乱换座者最高罚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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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1:05 北京娱乐信报 | |||||||||
本报讯 (记者 闫峥) 昨天,民航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 (送审稿)》,如果该《条例》获批实施,今后飞机乘客之间擅自调换座位,将会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在《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送审稿)》中,除对航空从业者有各方面的约束外,还对社会公众即乘客的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例如,旅客如不听从航空器机组成员的指挥
同时,在航空器起飞、着陆、滑行以及飞行颠簸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开启行李架的旅客,也将会被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其他将面临罚款的旅客不正当行为,还包括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在航空器内吸烟;强行将不符合尺寸及重量要求的行李带入航空器客舱内,或者不听从机组的劝告强行在航空器客舱内放置行李,可能导致影响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的等13项行为。该条例送审稿已经上交有关部门,等待最后的批准。 【相关新闻】 国内新增15条航线 信报讯(记者闫峥)2006年冬至2007年春季民航国内新辟航线15条。新开航点涉及襄樊、无锡、柳州、铜仁、常州、延吉、义乌等机场与北京、广州、深圳、成都、重庆、昆明等机场间的航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