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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公交车相撞 受伤乘客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2:54 法制晚报

  俩公交车相撞 受伤乘客获赔

  巴士公司赔偿1.6万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高志海) 乘坐的公交车被另一辆公交车追尾,史女士因此受伤后,将巴士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巴士公司赔偿史女
士医药费、误工费共计1.6万余元。

  2005年1月7日,史女士乘坐957路公交车行至洋桥时,巴士公司司机张某驾驶730路公交车由后方驶来,该车撞至957路公交车尾部,造成史女士受伤。

  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2005年9月,史女士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巴士公司赔偿医药、误工、护理等费用共计1.8万余元。

  此案二审过程中,巴士公司只同意赔偿史女士受伤后一月内的医疗费用及30天误工费,但史女士不同意。

  市二中院终审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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