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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发短信“求救” 母亲要回抚养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2:56 法制晚报

  

女儿发短信“求救”母亲要回抚养权

  小莹的爷爷(左)及代理人上午出庭,下图为坐在出租车内的小莹摄/张盈

  

女儿发短信“求救”母亲要回抚养权
二人离婚男方抚养子女后因精神失常经常虐待亲生女

  女儿发短信“求救” 母亲要回抚养权

  本报讯(记者 张盈)13岁的小莹(化名)在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生活,但却被有精神疾病的父亲限制了人身自由,只能偷偷给妈妈发短信求助。

  今天小莹的妈妈申女士通过诉讼,要回了小莹的抚养权。

  上午,海淀法院复兴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申女士诉称,2005年4月,她与石某离婚,小莹由石某抚养。后石某精神失常,经常虐待小莹,把小莹独自关在小屋,严重影响并侵害了小莹正常受教育的权利。小莹经常偷偷地在墙角抽搐,并偷偷给申女士发手机短信求助。

  申女士请求法院依法变更抚养权,将小莹的抚养权变更在其名下。

  据了解,石某已被送至精神病院,今天没有出现,小莹的爷爷和姑姑代为出庭。

  被告代理人在庭审过程中表示:“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我们同意变更小莹的抚养权。”因为基本案情简单,而且被告的态度非常明确,所以整个庭审很快结束。原本准备作为证人出庭的小莹没有出现。

  庭审后记者发现,原来她一直在法庭外的一辆出租车里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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