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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美容时失踪 狗主人索赔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3:09 法制晚报

  小狗美容时失踪狗主人索赔万元

  宠物美容店:应由工作人员负责 律师:宠物店可向雇用人员追偿

  本报讯(记者 王楠)刘小姐养了两年的贵宾犬在国庆节前做宠物美容时走丢。由于一直不能与宠物美容店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刘小姐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狗主人态度

  欲索赔1万元

  刘小姐告诉记者,她于9月30日下午带着宠物狗“乖乖”去望京银领公寓里的一家宠物美容店做美容,并将狗放在店内,自己先行离开。

  当晚6时许,宠物店医师打来电话,说“乖乖”在做美容时受惊跑了。随后,刘小姐和该店店员在小区附近寻找“乖乖”,但没有找到。

  刘小姐说,这条贵宾犬是她两年前花5000多元买的,她要求对方赔偿1万元,但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店方态度

  应由美容师赔偿损失

  昨天下午,该宠物美容店负责人吴先生对记者表示,刘小姐的宠物狗在该店跑丢后,店方一直采取积极的态度帮助寻找。

  此外,吴先生表示,这件事是因宠物美容师看管不力造成的,应该由其负责。

  “刘小姐应与该店当时负责给小狗修剪皮毛的美容师直接交涉,由美容师赔偿。”吴先生说。

  律师说法

  可向美容师追偿

  北京奥东律师事务所的张军律师认为,刘小姐到宠物美容店为自己的爱犬美容,实际上已经与对方构成服务合同,合同双方是宠物美容店和刘小姐。

  “宠物狗在该店走丢,赔偿责任就应由该宠物店承担,如果美容师在这件事情上有过失,宠物店可在先行赔偿顾客后再向自己所雇用的美容师追偿。”张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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