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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说“宅区建设新思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7:07 荆楚网-湖北日报

  据《华夏时报》9日报道,北京2006年-2010年住房建设规划提出:本着促进社会公平与融合的原则,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对住房的需求,将按照“大融合、小分散”的空间分布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各类群体住房的相对混合布局,以促进社会融合和社区和谐。笔者认为,这种宅区建设新思路值得各地重视。

  住房是现实中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一。近年来,住房建设发展迅猛,高楼大厦
、居民小区拔地而起,民众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但有些地方的宅区建设,也出现了所谓“富人区”与“穷人区”的分化现象。有的甚至刻意建造高档豪华宅区并大肆炫耀,称其宅区是“贵族区”、“富人苑”、“名流府邸”等。这种现象,难免带来居民心态上的不平衡,并影响到社会生活环境的整体和谐。

  社会和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改革发展的一种追求。社会安定、和谐,各项事业的发展才具有充足的活力、动力和创新力。而和谐,不仅仅是观念上的和谐、道义上的和谐、语言上的和谐,更重要的,是应体现在民主法治、社会公平、社会融合等方方面面。而住房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布局,就是这“方方面面”中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因为住房建设刻意营造“等级分化”、“贫富分化”等现象,不仅会让社会自动“分层”,而且也会在人们特别是在孩子们的心灵上打下“贫富之分”的烙印,并使之成为今后和谐成长的一种心理障碍。

  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有人先富,有人后富,不足为奇。房地产开发,因地制宜,有高、中、低档之分,购房者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选择不同档次的住房等,也是常态。但宅区建设刻意分出“富人区”与“穷人区”之类现象,确实值得关注,也需要合理引导。公共管理部门倡导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各类群体住房的相对混合布局,无疑体现出一种善治思维,体现出一种以和谐为本的要旨。这样的宅区建设思路不但值得期待,而且也具有实际的操作性。(龙之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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