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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员自爆被副科长强奸 公安称精液少不予立案(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9:04 国际在线

  托人说情欲30万元私了

  “8月23日下午我辞了职,后来,男朋友见我精神状态和身体均不正常,就一再追问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把事情如实告诉了他,男朋友一听,立即拉着我到派出所报了案。”陈燕称,8月25日她去省人民医院做了病情诊断:“陈燕3天前被人打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陈燕称,事发之后,她所在的公司老总的爱人文静给她打来了电话,劝她不要把事情“闹”大,否则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后来见她不答应,老总夫妇称杜某想出20万元私了。她再次给予拒绝后,老总夫妇又将价码抬高到了30万元。但还是被她明确拒绝。在和文静谈话时,她把谈话过程录了音。

  前天下午,陈燕给记者播放了其中的两部分录音片段。谈话录音中,文静不断地要陈燕息事宁人,不要把事情扩大,做女人很不容易,拿些赔偿,对双方都有好处。

  前日上午10时,记者赶到了陈燕曾经上班的该家公司。总经理张明称自己在外地,无法接受采访。记者问对方陈燕遭遇强奸和30万元私了之事是否属实,对方给予了否定。

  前日上午11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了张明的妻子文静,随后提出了见面采访的要求,对方找理由拒绝了。文静向记者申明,陈燕刚到公司上班2天时间,双方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陈燕不算他们公司的正式职工。

  “她上班才几天,请人吃饭惹出了这事,我们虽然表示同情,但这件事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时我协调处理这事,想让他们私了,可陈燕就是不答应!”文静强调说。

  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陈燕称,到派出所报案后,她随后即将沾有杜某精液的纸巾、和文静谈话的部分录音提供给了警方。

  9月29日,某公安分局却向她回复,不予立案。后来,她多次找到了派出所,质问不予立案的理由,对方回复她纸巾上的精液太少,无法作出鉴定。

  记者手中的某公安分局9月29日不予立案通知书载明:“经我局审查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陈燕说,针对某公安分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她再次提出了行政复议,请求向更高一级的公安部门提出重新鉴定,对方已经受理,但目前还没有回复。

  “事情真相肯定能弄清楚,如果海南做不出来,我会去公安部,直至弄清事实真相为止。”陈燕说,在进行此项工作的同时,她还向海口市、省一级的纪检、人大、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反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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