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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次入室盗窃专挑明锁作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9:08 半岛都市报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栾磊)近日,刘某和王某被李沧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今年3月,刘某和王某预谋盗窃后,分别在李沧区、四方区和崂山区9次入室盗窃,两人每次都选择大门上锁着明锁才动手,而且撬锁入室后,无论是现金、手机,还是家电,甚至连住户家的液化气罐、啤酒和八宝粥等也一并偷走。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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