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标准本月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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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0:22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龚萍)省物价局昨透露,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敲定,企业可按年度或一次性交纳。分年度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员每年80元;一次性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员800元。该标准本月开始正式执行。 根据省物价局出台的规定,两类特殊企业可适当减免:半停产的企业,经当地政府批准减半收取;实施破产的企业,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以免交。
省物价局要求,各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