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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偷不报案 强行猥亵行窃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1:22 今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赵世奎 赵永明 记者吕献峰)一女子盗窃一男性朋友的手机后,该男子没有报案,反而与他人采用极端手段对该女子进行猥亵。10月1日,涉案主犯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他2名嫌疑人也受到处罚。

  9月20日晚,家住塘沽区大梁子的李某(女,17岁)趁朋友王某(男,18岁,内蒙古赤峰人)熟睡之际,将放在枕边的一部LG手机偷走,并随即以低价变卖。9月21日,王某起
床后发现手机丢失,同住一屋的李某也不见踪影。王某怀疑李某窃走他的手机,于是纠集未成年人张某、左某找到李某,并把李某带到一房屋内进行恐吓。李某见对方来势凶猛,只好承认盗窃手机的事实,但说手机已被卖掉,无法归还。王某等人提出让李某赔偿500元,否则后果自负。但李某身上仅有200元,王某索赔不成,颇为恼怒。为显示威风,王某等人强行将李某的衣服扒光,并用极其下流的手段对其进行猥亵。

  事后,李某报案,公安塘沽分局刑侦十大队迅速调查案件,并于9月29日把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3人如实供认了违法犯罪事实。10月1日,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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