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偷不报案 强行猥亵行窃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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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1:22 今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赵世奎 赵永明 记者吕献峰)一女子盗窃一男性朋友的手机后,该男子没有报案,反而与他人采用极端手段对该女子进行猥亵。10月1日,涉案主犯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他2名嫌疑人也受到处罚。 9月20日晚,家住塘沽区大梁子的李某(女,17岁)趁朋友王某(男,18岁,内蒙古赤峰人)熟睡之际,将放在枕边的一部LG手机偷走,并随即以低价变卖。9月21日,王某起
事后,李某报案,公安塘沽分局刑侦十大队迅速调查案件,并于9月29日把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3人如实供认了违法犯罪事实。10月1日,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