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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网站为二奶维权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1:29 西部商报

  本报讯 (记者 罗玉礼) 今年7月,北京律师郑百春创办“二奶维权网”。对此,大部分人认为二奶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根本不值得同情,不能为二奶维权。更有人认为,郑百春开办二奶维权网有“自我炒作”嫌疑。据记者调查,90%的兰州市民对郑百春的这一做法表示反感,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将此网站关闭,以免助长社会不良风气。

  网民评论

  反对声大过支持声

  记者浏览该网站的有关评论时看到,网民在这场有关“二奶”维权的争议中,虽然正反方各持己见,其中不乏精辟观点。但支持者与反对声的比例相差悬殊,20%的人认为应该维护“二奶”的权利,而80%的人则认为,对于“二奶”这种畸形的社会产物应当予以坚决取缔,根本没有专门为此建立维权网站的必要。

  反对者说,“二奶”已经侵犯了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合法权利,应当加倍惩罚。郑百春律师有哗众取宠的嫌疑这样会对社会安定造成负面效果纵容和支持了更多不想靠劳动获取财富的女性做“二奶”。

  还有网民质问郑百春,为什么不建一个发妻维权网?网民指出,郑百春就是在告诉一些有目的的女性:别怕,有我,你们正在破坏的或者准备破坏的,继续实施你们的计划吧!继续破坏别人的家庭吧!我会给你们支持,但分的钱可别少了我那一份!

  而少数支持者则认为,“二奶”也有自己的无奈和苦衷,或许是为爱情的冲动,或许是为生活的艰辛,希望人们多宽容一点,包容她们。

  兰州市民

  九成市民呼吁关闭“二奶”维权网

  从前日至昨日下午,记者就是否应该给二奶维权这一问题,对教师、学生、公务员、警察、医生、律师等不同职业、不同年龄层次的120位市民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对象中有10%的市民赞同创办该网站,90%的市民则持反对态度。反对者认为,“二奶”是当今社会的毒瘤,给社会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创办这样一个网站也会为那些准备做“二奶”和已经成为“二奶”的人助长气焰,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打击和制止“二奶”这种不良社会现象,政府部门应当出面干预,立即将该网站关闭。

  专家观点

  法律允许道德上过不去

  甘肃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杨成喜表示,目前“二奶”的概念还没有在法律上形成一个明确的定义,究竟被称为“二奶”的人要形成什么标准还无法界定。创办网站为“二奶”维权的做法,在法律上说是被允许的,但从道德的层面来讲,作为一个律师这样的举动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物所林磊律师则表示,首先“二奶”是一个不光彩的身份,她对男人的依附性极强,在道德的方面来说她是为社会所不齿的。如果二奶维权网维护的是正当的公民权,那么也无可厚非。

  记者对话

  创办者自称压力很大

  随后,记者根据网站上的电话,联系到了该网站的创办人郑百春。以下是记者采访时与郑律师的对话。

  记:作为一位律师,您创办这个网站的初衷是什么?

  郑:很多女性在被冠以“二奶”这个称呼后就连作为一个公民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都丧失了,为了维护她们的权益才创办了这个网站。

  记:网上现在对您和您所创办的网站褒贬不一,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郑:我现在的压力很大,到处都是对我的骂声,电话、QQ、手机、传真,大部分人对我创办的网站表示不满。

  记:“二奶”这个名词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您是怎样理解它的?

  郑:我认为作为“二奶”必须达到以下3个标准。1.一般为未婚女子,其情人为已婚的男性;2.是某一男子长期固定的性伴侣;3.花费情人的金钱以作为自己的日常生活来源。

  记:到目前为止您为多少“二奶”维护了权益?

  郑:自网站开通以来,已经为4位“二奶”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

  记:对于邀请您维护权益的“二奶”是否有所选择。

  郑:有,首先要看她们的要求是什么,是否与法律产生冲突,只要是合法的权益,我就帮她们维护。

  记:您所维权过的“二奶”中,是否有政府官员包养过的,您是否向纪检部门举报?

  郑:有过,但我不会举报。我认为这是他们的私生活,与维护“二奶”的权益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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