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网站为二奶维权引发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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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1:2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罗玉礼) 今年7月,北京律师郑百春创办“二奶维权网”。对此,大部分人认为二奶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根本不值得同情,不能为二奶维权。更有人认为,郑百春开办二奶维权网有“自我炒作”嫌疑。据记者调查,90%的兰州市民对郑百春的这一做法表示反感,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将此网站关闭,以免助长社会不良风气。 网民评论
反对声大过支持声 记者浏览该网站的有关评论时看到,网民在这场有关“二奶”维权的争议中,虽然正反方各持己见,其中不乏精辟观点。但支持者与反对声的比例相差悬殊,20%的人认为应该维护“二奶”的权利,而80%的人则认为,对于“二奶”这种畸形的社会产物应当予以坚决取缔,根本没有专门为此建立维权网站的必要。 反对者说,“二奶”已经侵犯了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合法权利,应当加倍惩罚。郑百春律师有哗众取宠的嫌疑这样会对社会安定造成负面效果纵容和支持了更多不想靠劳动获取财富的女性做“二奶”。 还有网民质问郑百春,为什么不建一个发妻维权网?网民指出,郑百春就是在告诉一些有目的的女性:别怕,有我,你们正在破坏的或者准备破坏的,继续实施你们的计划吧!继续破坏别人的家庭吧!我会给你们支持,但分的钱可别少了我那一份! 而少数支持者则认为,“二奶”也有自己的无奈和苦衷,或许是为爱情的冲动,或许是为生活的艰辛,希望人们多宽容一点,包容她们。 兰州市民 九成市民呼吁关闭“二奶”维权网 从前日至昨日下午,记者就是否应该给二奶维权这一问题,对教师、学生、公务员、警察、医生、律师等不同职业、不同年龄层次的120位市民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对象中有10%的市民赞同创办该网站,90%的市民则持反对态度。反对者认为,“二奶”是当今社会的毒瘤,给社会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创办这样一个网站也会为那些准备做“二奶”和已经成为“二奶”的人助长气焰,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打击和制止“二奶”这种不良社会现象,政府部门应当出面干预,立即将该网站关闭。 专家观点 法律允许道德上过不去 甘肃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杨成喜表示,目前“二奶”的概念还没有在法律上形成一个明确的定义,究竟被称为“二奶”的人要形成什么标准还无法界定。创办网站为“二奶”维权的做法,在法律上说是被允许的,但从道德的层面来讲,作为一个律师这样的举动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物所林磊律师则表示,首先“二奶”是一个不光彩的身份,她对男人的依附性极强,在道德的方面来说她是为社会所不齿的。如果二奶维权网维护的是正当的公民权,那么也无可厚非。 记者对话 创办者自称压力很大 随后,记者根据网站上的电话,联系到了该网站的创办人郑百春。以下是记者采访时与郑律师的对话。 记:作为一位律师,您创办这个网站的初衷是什么? 郑:很多女性在被冠以“二奶”这个称呼后就连作为一个公民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都丧失了,为了维护她们的权益才创办了这个网站。 记:网上现在对您和您所创办的网站褒贬不一,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郑:我现在的压力很大,到处都是对我的骂声,电话、QQ、手机、传真,大部分人对我创办的网站表示不满。 记:“二奶”这个名词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您是怎样理解它的? 郑:我认为作为“二奶”必须达到以下3个标准。1.一般为未婚女子,其情人为已婚的男性;2.是某一男子长期固定的性伴侣;3.花费情人的金钱以作为自己的日常生活来源。 记:到目前为止您为多少“二奶”维护了权益? 郑:自网站开通以来,已经为4位“二奶”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 记:对于邀请您维护权益的“二奶”是否有所选择。 郑:有,首先要看她们的要求是什么,是否与法律产生冲突,只要是合法的权益,我就帮她们维护。 记:您所维权过的“二奶”中,是否有政府官员包养过的,您是否向纪检部门举报? 郑:有过,但我不会举报。我认为这是他们的私生活,与维护“二奶”的权益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