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以福利买房为饵骗亲戚6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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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1:5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 以能够帮他人购买福利分房、办理子女上学等为名,广告公司女老板胡洁骗取他人钱款达68万余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后上诉。在二审期间,女老板突然提出撤诉,表示认罪,市一中院于上周五裁定准许她撤回上诉。 31岁的胡洁是北京游之捷广告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胡洁谎
此外,2004年10月至12月,胡洁谎称能帮程某办理子女来京上学的事情,从程某手中骗走了10万元的学校赞助费。在谎言被程某察觉后,胡洁先后共退还给了程某5.9万元。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胡洁又谎称自己是中青旅公司职员,能帮魏某在河南省开设中青旅分社,并冒用中青旅公司名义与魏某签订合作协议,以收取质量保证金为名,骗取走对方14.4万元。2005年10月20日,胡洁被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