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收了“假币”女婿出手伤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2:20 大连晚报 | |||||||||
岳父收了“假币”女婿出手伤人 女婿找买主讨要真币,并把买主打伤,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通讯员雅林明禄
■实习生吕晓琳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普兰店市某村村民王某,见其岳父卖牛时收了“假币”,心中不满,恰巧王某又碰到了支付“假币”的人,他便上前,想讨要真币。哪知话不投机,双方打了起来。王某把对方打伤。 据了解,王某是普兰店市某村的村民,其岳父刘某平时养些牛羊,待牲畜长大了,就卖掉换钱。今年8月的一天,同村村民江某想要买头牛,就找到刘某,和他商量价钱,并看了牛。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牛,刘某觉得自己的牛卖上了好价钱,心里很高兴。这天傍晚,刘某的女儿和女婿王某到刘某家串门,他们看到了刘某卖牛得来的钱,觉得像是假币,刘某心里很紧张,又找来左邻右舍帮着看看,大家都说这钱是假的。刘某一着急,就病倒了。 王某见到岳父被江某骗了,心中很不满,他决定帮岳父讨要真币。8月30日下午,王某在本村小卖店门前巧遇了江某,就提起自己岳父卖牛的事,王某指责江某用假币买牛,还说岳父知道收了假币,就病倒了,今天江某一定得重新支付买牛的钱,并索要真币。江某听了很生气,认为已经成交的买卖,怎么能说自己给了“假币”呢?于是,双方争执起来,王某当时很激动,对江某大打出手,江某被打倒在地。 事后,经过法医鉴定,江某头顶部、左颊部软组织外伤及左耳鼓膜穿孔,损伤程度属于轻伤。王某主动赔偿了江某经济损失3000元。今年9月,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普兰店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普兰店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为琐事故意损害江某身体,致江某轻伤,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其行为确是故意伤害罪。9月12日,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