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咬伤人只赔疫苗费 受伤女怒上法庭讨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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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7:2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记者 艾卿 通讯员 汉昕 涂芸(化名)是汉口一家服装厂的职工。今年5月,她碰上了一件倒霉事。 当月27日上午,涂芸和单位同事一起到一家物流公司提货。该公司门口有一只大狼狗,涂芸远远地看着就怕。但看见该狼狗被链子拴着,她也就放心大胆地进门搬运货物了。
不料,就在涂芸和同事搬运货物出门时,这条狼狗突然朝涂芸的左小腿猛咬一口,当即将涂芸咬伤。 事后,在民警的协调下,饲养这条狼狗的物流公司经理肖岩(化名),陪涂芸到防疫站注射了狂犬疫苗,后又打了消炎针。 一周后,涂芸因伤口未好,到协和医院做了进一步治疗,花费医疗费650元,并因此休息了两周。 然而,肖岩对涂芸的后期治疗及休息期间的误工费置之不理。涂芸一怒之下,将肖岩告上江汉区法院,要求赔偿后期治疗费650元,误工费8000元及精神损失费2000元。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肖岩辩称,涂芸是不听劝告,强行进入库房才被狼狗咬伤。该公司已支付了疫苗费及消炎费,后期治疗费等属无理要求,请求法院驳回。 法院审理认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饲养人及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肖岩赔偿涂芸医疗费等共计19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