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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竟伙同“哥们”持枪抢劫原雇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8:15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5日讯(记者 张清 通讯员 文弈 小茉) 一名私家司机被老板无缘无故开除,丢掉了饭碗,怀恨在心的他竟伙同几个铁哥们一起去“教训”雇主,干起持枪抢劫的勾当,为此坐牢罚钱。近日,王某、谢某、黄某、汤某四人因抢劫罪分别被集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无故被开除 心中憋火

  王某原来是商人郑先生雇请的私家司机,郑先生给他的待遇不错。但是在2005年4月,王某突然被郑先生解雇了,而且郑先生没有跟他说任何解雇理由,这使得王某莫名其妙,更是一肚子恼火。此后,王某一直寻思着要报复郑先生,于是他和几个朋友谢某、汤某等合谋,打算借这个事向郑先生敲诈钱款。为了给郑先生一些“威慑力”,汤某、谢某又找来黄某等几个“哥们”共同实施,其中一个人还提出要弄一把枪带过去。

  持枪抢劫老板25800元

  2005年5月1日22时许,司机王某打电话把郑先生约到了集美区杏前路金马娱乐城东方之珠的KIT包厢。王某、谢某、黄某、汤某与“阿神”、“阿猪”等人质问郑先生解雇王某的原因,逼问郑先生要如何解决私了此事。郑先生说,王某只是私家司机,他有权力随时解雇他,也有权力不做解释。这样一来,空气里火药味浓了起来,王某等一伙人看郑先生还敢嘴硬,便对他进行踢打,还拿出一把手枪抵住郑先生腰部,并从包中取出霰弹威胁,迫使郑先生交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随后,谢某、黄某拿着郑先生的建行储蓄卡,到杏北路建行的自动柜员机上,提取现金人民币6000元,又从该卡转帐人民币19800元到汤某的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上。谢某、黄某返回包厢将卡还给郑,而后与其他同伙一同离开现场。

  先后落网 锒铛入狱

  郑先生随后立刻报警,2005年6月5日,王某、汤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月16日晚到17日凌晨,黄某、谢某先后被缉捕到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谢某、黄某、汤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25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四人实施犯罪时分工不同,相辅相成,作用相当,属共同犯罪。据此,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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