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怂恿妻子玩换妻游戏 被起诉离婚夺走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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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11:20 黑龙江日报 | |||||||||
“换妻”游戏———即两对甚至多对夫妻为了性,互相交换自己的配偶。哈市某位先生怂恿妻子参与此“游戏”,妻子虽然同意却在最后关头反悔,这位先生最后不得不落下个净身出户的结果…… 夫妻联手创业相敬如宾
“那天对我来说是一个恐怖而又耻辱的回忆。”郑春梅(化名)提起当天换妻的过程不禁泪如雨下。 郑春梅是地道的哈尔滨人。今年36岁的她由于保养得很好,看上去还像二十八九岁的样子,细高挑的个头、白皙的皮肤,整个人透着那么一股子优雅、精明。1992年,郑春梅大学毕业以后经人介绍结识了比她大三岁的李鸣(化名),成熟稳重的李鸣给郑春梅的印象非常好,经过一年左右的相处,郑春梅和李鸣于1993年9月结婚,正式成为夫妻。1996年6月颇有经济头脑的李鸣看准了商机,毅然辞去工作下海做起了办公用品生意。开始的时候,李鸣的生意并不顺利,常常入不敷出。1997年年初,在李鸣生意最低谷的时候,郑春梅带着从家里借来的钱也辞职来帮他。也许郑春梅天生就有财运,他们凭借着良好的信誉和广泛的交际圈很快就走出低谷,建立了自己的销售网络,并于1998年注册成立了一个小公司,专营办公用品。郑春梅夫妻二人经过十年的共同打拼,终于成为哈市办公用品行业里最大的经销商之一。在郑春梅与李鸣结婚这13年中两人相敬如宾,几乎都没红过脸。但是由于两人一直忙于事业,至今还没有要孩子。“劳累了这么多年,生意也渐渐走上正轨了,我本想好好歇歇,要个小孩,不再管生意上的事了,专心在家相夫教子,可是没想到今年4月份,丈夫的一句话把我们的生活全打乱了。”郑春梅说。 妻子紧要关头迷途知返 今年4月的一个晚上,郑春梅像往常一样在电视前看连续剧,突然,正在上网的李鸣把她叫到电脑跟前指着一个网站让她看,郑春梅仔细一看该网站原来是一个“换妻网站”,在这个网站里记录着很多网友换妻的经历和感想。郑春梅比较好奇就随便点开几个帖子翻看了一下。这时在旁边的李鸣突然说:“看着挺好玩的,现在咱们生活也比较单调,不如也玩玩这个?”当时郑春梅以为他在开玩笑,就随口回了一句:“你要舍得那就换呗!”没想到就这句玩笑话让李鸣当了真。过了十几天,李鸣又和郑春梅提起了换妻的事,并且说他找到了另一个哈市的网友愿意交换,让郑春梅有时间的话看看对方的照片。这次郑春梅可火了,狠狠地骂了李鸣一顿。当时李鸣也没有回嘴只是低着头一声不吱,看到李鸣这个样子,郑春梅以为丈夫知道错了就没再说什么,渐渐地也把这件事忘了。然而6月末,李鸣再次和郑春梅提起了换妻的事情,并且因为这事还引发了两人之间的争吵,“我们结婚那么多年这次吵架是最厉害的。”郑春梅说。 在七月、八月这两个月里,李鸣不断地提起换妻的事,开始两人是争吵,后来干脆李鸣说他的,郑春梅则充耳不闻当没听到。看到郑春梅不和自己吵了,李鸣就开始软磨硬泡,使尽了一切手段要郑春梅答应换妻的事,到最后还以离婚相威胁。“我当时看他心意已决,而且实在经不住他的哀求了,为了挽救我们的婚姻,我就答应了换妻的事。”郑春梅说,“我答应以后,李鸣很高兴,立刻说去安排具体事宜。” “又过了几天,李鸣告诉我已经联系好了。换妻的时间订在9月17日晚上,让我准备一下。当时我心里很矛盾,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还是错。但是既然已经答应了丈夫,那就走一步算一步吧。当时我还留了一个心眼,特地准备了录音笔和菜刀,准备当天带去,我想要是出了什么事,我好有反抗的余地,最起码还能留下录音的证据。”郑春梅说,“当天7时左右,我们和对方在南岗区的一个酒吧见面了,互相检查了对方的结婚证以后,签了一份换妻协议。然后就到一家宾馆开了两间房。看着丈夫和对方的妻子走进房间的时候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正在我犹豫着要不要进房间的时候,那个男的轻轻把我推进了另一个房间,并锁上了门。他让我坐在床上,便自己脱起衣服来,一边脱一边还安慰我说:‘你这是第一次吧,没事儿以后习惯就好了,这事很有意思。’我听到这话以后,突然意识到不可以这么做,这违背了我的道德准则。于是我站起来就要走,可那男的不让,说协议都签了不能走,我一激动从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就挥舞起来,这下那男的吓坏了,提着裤子光着上身就跑了……” “我从宾馆出来以后并没有回自己的家,而是直接回娘家了。李鸣给我打电话我也不接,上门来找我,我也不给他开门,就这样我考虑了一个星期,决定和这个拿自己妻子和别人交换性生活的浑蛋离婚。”郑春梅说。 丈夫无奈只得净身出户 郑春梅的丈夫李鸣是江西人,后考入哈市某大学,本科毕业后继续留校攻读研究生,毕业后留在哈市,在当时的某国企供职,后来认识郑春梅并结婚。 李鸣的身高在一米七八左右,年近四十的他,黝黑的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提起和妻子郑春梅共同创业的日子,李鸣感慨颇多。“那时刚刚开始入行,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新的开始,我们作为新人要和老行家抢生意,那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妻子始终陪伴在我身边,鼓励我、支持我。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我的今天。”10月10日,李鸣在律师事务所签离婚协议时说,“都怪我当初一时糊涂,鬼迷了心窍,竟然要求她做那种事。” 随着网络的日益健全和广泛应用,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李鸣夫妇也开始接触网络,开始的时候只是在网上查资料,后来发展到在网上找客户谈生意。闲暇的时候,李鸣也在网上聊聊天,虽然不是经常聊,但是几年下来也在网上结识了不少的网友。“今年年初,一个网友给我介绍了一个‘换妻网站’,我进去看了以后觉得挺有意思,就仔细阅读了一些里面的文章。说实话,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想换妻的意思,只是觉得好玩而已。后来,我化名在网站里注册,经常参加一些换妻网友的交流,由于我没有经验,所以总是看而不说。时间长了,看到那些人津津乐道谈论换妻的感受,我不禁有些心动,便产生了试试的想法。当时我想,反正我们也没有孩子,而且将来也不准备要孩子,所以试试也无妨。而且我们现在的生活也太单调了,来点儿刺激也许会使生活过得更丰富些。但是害怕妻子不同意,所以我就一直没有说,直到那一天我试探她一句,她开玩笑的回答让我很兴奋,立刻在网上寻找合适的对象……” 换妻事件发生以后,郑春梅提出了离婚并要求李鸣净身出户,开始的时候李鸣坚决不同意,他想征得郑春梅的原谅,继续他们的夫妻关系,然而已经伤透心的郑春梅下定决心要离婚,看李鸣不同意便找到律师,准备到法院起诉离婚。不愿事情闹大,而且对妻子有所愧疚的李鸣只好同意了妻子的离婚要求。“没办法,一切都是我惹的祸,这事如果再闹上法庭,对我对她都不会有好结果的,太丢人了。”李鸣说,“我之所以同意净身出户,是因为虽然我们所有的财产都是两人共同赚来的,但我毕竟深深地伤害了我所爱的她,所以用属于我的那份财产作为补偿并不为过。” 最终,郑春梅和李鸣两人离婚时上百万元的存款、两处一百平方米左右的房产、一台顶级本田雅阁轿车及公司全部划归到郑春梅名下,李鸣所得到的只是郑春梅念及夫妻一场给其留下的一套十几平方米的住房,而这套住房恰恰是他们二人当初结婚时单位分的那个房子…… 道貌岸然的“换妻网站” 到底是什么样的“换妻网站”诱使李鸣走上这条换妻岔道的呢?记者根据郑春梅提供的网址登录了该网站。 网站的主页很简单,色调以绿色为主,黄色为辅,在主页的左侧有醒目的字体标示着一份声明,其内容是:“为促使双方认真考虑个人行为,尊重个人隐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及对家庭造成的伤害,本俱乐部特制定以下公约,希望双方加以遵守。郑重声明:本俱乐部强烈谴责违反规则的行为。1.充分尊重个人隐私,双方中若有一方对透露地址、电话等个人资料持有异议,则不得窥探打听。2.充分尊重女方意愿,未经女方同意,不得进行违背女方意愿之行为,更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达成目的,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请深思熟虑。……5.双方在交流过程中均不得使用伤害对方或使对方不适的手段,尤其男性请发扬绅士风度,充分爱护、尊重女士。6.双方请证实具有法律效力的、真实的合法夫妻身份……10.不得在公众场所或有熟人知晓身份的场所做出与对方亲昵的行为。”这个声明看似正规稳重,但是当你真正注册为会员后,浏览网站内的内容时就会发现,其内容比那些黄色网站更不堪入目———整个网站分为“朋友圈”、“交流区”、“档案馆”三个板块,在“朋友圈”中有所有注册会员的资料和网络联系方法。“档案馆”中则是想交换妻子的男网友们妻子的照片,以供他人选择。至于“交流区”中就不言而喻了,里面全是一些记录换妻过程的文字帖子,有的语言下流简直就是黄色小说…… 换妻是否触犯法律 换妻是否触犯了法律,该如何界定呢?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 “性违法在不同国家、地区都很难界定。性在公权和私权之间的认定很模糊,严厉一点儿就有可能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宽容一点儿又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黑龙江宏博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郑秀兰说。对于当前一些城市出现的“换妻游戏”,作为职业法律人的郑秀兰也感到“有点儿难办”。“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有‘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但由于罪名认定要有严格的程序,而性问题又很难界定。在四方自愿的情况下,‘换妻’应该说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 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则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明确地表达了自己对“换妻”现象的态度。“易妻交易”虽然不是犯罪,却为婚姻法所禁止。“换妻”主要表现在对婚姻法基本原则的违背。不管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行为,一是与一夫一妻制度相违背,二是违背了夫妻应该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原则。这些原则都强调了夫妻特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是一种人身关系和法定义务,在这个前提下,即使是夫妻自愿“换妻”也不行,因为这是法定的义务。 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心理专家张一认为,从心理学概念上来讲,“换妻”行为属于不正常心理,属于一种性混乱行为。婚姻对人们最大的给予是使他们拥有安全感,而“换妻”行为会破坏安全感,一定会影响他们的婚姻情感。当今社会上,有人认为自己已经“进化”到了可以把性和婚姻分离的地步了,完全能够把握自己,能够在婚外进行“性的享乐”。但他却大大地忽略了自己的配偶对此事的激烈反应,他的配偶可能根本无法大方地把他送上别人的床。如果不幸真的是这样,他的婚外性行为通常会动摇自己的婚姻,动摇他的配偶对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信任,会使他(她)怀疑社会对婚姻的保护能力,进而把奉行多年的道德支柱倾覆掉。(本报记者 王轶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