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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破产企业职工也“涨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11:26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记者 杨薇 实习生 栾巍)13日,本报《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20万人20日前全领到手》的报道,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有市民询问,自己父母的单位在退休以后破产了,现在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是否也能享受到今年的“涨工资”?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的关伟处长。

  据关伟处长介绍,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对象为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
休(职)人员,企业破产之后,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也包括在此次“涨工资”范围内。这部分人一般的养老金计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本月20日之前,增发的养老金会发到个人账户中,请相关的退休职工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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