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商用是“堵”还是“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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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3:17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马国军)随着我市城区道路的逐渐修整和完善,不少地理位置较好地段的沿街居民楼一楼住户纷纷开门设窗,将住宅改头换面成商铺出租。不少居民此前也向本报反映,民宅改成商铺虽然提供了一些便利,但同时也带来扰民、安全、污染等不少社会问题,民宅商用是否该禁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在舜玉路上,记者看到许多居民楼一楼都开有商铺,理发厅、小饭馆、旅馆、电器
据了解,民房商用在给房主和商户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许多市民反映楼下太吵、油烟污染太重、社区治安受到影响。有些房主或租赁者为迎合经营需求,私自进行拆墙开窗改造,对整个楼房建筑承重结构埋下安全隐患。今年6月份,市区西部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走访发现,辖区5条主要道路沿路两边破墙开店的有70多户,仅今年上半年,因住宅商用造成邻里关系恶化的投诉就有30多起。据了解,历下区绿景嘉园社区日前发起全市首例物业公司被炒案,很大原因就在于业委会有人将住房商用,公安不好管、物业管不了、工商查不到,导致物业、居民、业委会之间产生矛盾。 由于民宅商用涉及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经营者应办理变更手续。但记者从多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了解到,民宅商用后,绝大多数商家都没有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水、电、物业等费用仍按居民标准收取。有关专家认为,尽管法律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住宅商用现象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显而易见,它不仅会降低社区居住品质,还会对商业地产形成冲击,导致土地出让金和税收下降,让国家蒙受损失。 近日,北京、厦门、广州等地已出台政策尝试“住宅禁商”,我市则还没有明确出台住宅禁商令。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住宅商用涉及市容、规划、房产、建委等众多部门,随着居民投诉增多,特别是北京等地出台相关禁令后,住宅商用行为到底合法还是违规、该堵还是该疏以及如何引导,应引起有关方面重视。有关人士建议,应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办法,首先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一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