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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股东状告公司管理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7:53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浏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内座无虚席,浏阳市宝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40名股东,状告公司领导的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案在该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开庭。这是自今年1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以来,浏阳市首例股东状告公司董事长、经理的案件。

  据了解,成立于2000年5月的宝鑫公司,由七宝山省硫铁矿的907名职工投资266.88
万元控股50%。2003年,公司董事长卜建辉以年承包费285万元与公司签约,获得当年的承包经营权;2003年12月,公司董事聂文革以年承包费285万元(实际承包人是卜建辉)与公司签约,获得2004年的承包经营权。两份协定都对产量控制、双方权利和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原告在诉讼中称,被告卜建辉、聂文革于2004年至2005年超产67232吨矿石,并且违约销售公司尾矿,违约生产所得共计161.5万元应当退还公司。原告认为,卜建辉、聂文革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应当依协议为公司继续办理好换发采矿许可证,但至今未办理,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依法办理公司采矿许可证换证手续,并承担办证费用。

  被告代理人对原告起诉主体资格提出质疑。因为所诉事实系宝鑫公司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发生在2006年1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前,应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审理。依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原告起诉主体不合格;而且,原告所控被告违约超产,没有事实依据。

  双方当庭展开了激烈辩论,几乎每出具一项新证据,都会引起双方的唇枪舌剑,也频频引起旁听席上不小的议论声,审判长多次出言警告。案件庭审过程持续了3个多小时,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周 全 龚芳柳 罗磅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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