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恤印“楼板裂了”不算侵权 开发商告业主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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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0:02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业主买了房子之后,发现房子楼板出现裂缝,没多久发现楼上房子也同样存在质量问题。业主气愤之下做了一件T恤,上面写了“楼板裂了”的字样。另一业主开车堵售楼处。开发商认为他们损坏了其名誉,将两人告上法庭。法院分别立案审理此事。 张宁(化名)是南京江宁人,2004年9月份在江宁买了一套商品房。当他住进去以后,却发现楼顶有裂缝,而且房屋渗水,没多久,张宁又发现楼上住户黄东(化名)同样存在
在庭上,开发商的代理人认为,张宁的房子出现小小的质量瑕疵,不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反而漫天要价5万元赔偿。并打了一横幅“一生的血汗钱买这样的危房”,以及制作T恤印字,都侵犯了开发商的名誉权。因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在扬子晚报上发表道歉声明;赔偿开发商经济损失一万元。张宁承认他的确穿过那件写有标语的衣服,但他否认标语是他打出的,也否认曾提出要求过5万元的赔偿。张宁称,自从今年3月发现楼板有裂缝后,他一直在和开发商正当交涉,但对方只答应维修,赔偿50元,导致问题不能解决。 为此,承办此案的邓开明法官拿出了一份法官随机抽样调查,该调查是他在庭审前随机找了13名被调查人,让他们看到“楼板裂了,烦死了”的字样,然后询问其否购买该开发商的楼盘。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人看到该标语后,会立即做出不购买该开发商楼盘的决定。法庭经审理认为,业主有权对开发商开发的楼盘进行舆论监督,楼板出现裂缝,已经影响了房屋的正常使用,张宁的行为属正常反映情况。“楼板裂了、烦死了”的字样并未诋毁开发商的名誉,因此驳回开发商的起诉。目前黄东的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