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砍刀强交易 5嫌犯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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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0:1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刘航记者张万山)因市场上神木煤价格比榆林煤的价格贵一些,想钻空子的煤贩子李小红就以次充好将榆林煤冒充神木煤高价倒卖,不料供货方司机说了“实话”而被买主揭穿骗局。于是,该李就雇用4名社会闲散人员持刀强迫供货老板将价值2.3万元的煤以9000元完成交易。日前,因涉嫌强迫交易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未央警方刑事拘留。 2006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许,公安未央分局汉城派出所接到我省绥德人霍某报案称
经审查,10月7日霍某将56吨榆林煤运至朱宏路贾村附近绥米榆停车场,与煤贩子李小红谈好2.3万元的价格,并由霍某司机协助其将此车煤运至该李事先联系好的蓝田县,李小红当即付给霍某9000元煤款。随后,该李将此车榆林煤冒充神木煤卖给蓝田县某单位,因李小红事前未与霍某的司机“沟通”,在验货时司机给买主说明了此煤是榆林煤的“实话”被买主识破,所以只按“正价”支付给李某煤款。李小红因此而认为是霍某“教育”司机不当为其带来了经济损失,拒付余下的1.4万元煤款。 2006年10月12日,霍某与其侄子打电话向李小红索要欠款时,被其邀至贾村一餐馆进行“谈判”。随后,该李打电话给老乡杜某让其以每人100元的价格雇用了4名社会闲散人员王某、田某、孙某前来“助阵”。在谈判中持刀对霍某进行威胁还将一杯开水泼到霍某侄子身上,迫于无奈霍某给李小红写了“此煤款已付清”的字据。 经审查,5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审查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