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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0:0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记者 林一笑

  

让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新政实行才短短两个多月,就有不少人受益。章魁波摄

  《温州市区医疗救助办法》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与去年出台的《温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相比,新规不仅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也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救助标准。据统计,市区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自去年实施至今年8月,已使3996人受益,医疗救助金达325.4814万元。

  而同样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率先推出社会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瑞安市,由于当初制定的试行办法门槛过高,使得很多急需救助的人被挡在制度之外,2005年,瑞安政府救助金实际支出只有10.56万元,仅占预算安排数的2.5%,该市全年只有32人获得救助,大部分低保对象由于医疗费用支出达不到规定额度,或者困难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苛刻条件而未能获得救助。今年7月19日,瑞安市根据实际情况,对旧的制度进行了完善,随着医疗救助新政的出台,当地困难群众看病不再是个难题。

  他们被挡在救助门外

  薛瑞麟患尿毒症已经卧床多年,他原来是瑞安纸品厂的工人,纸品厂破产后,薛瑞麟无奈下岗了,长期的血透使他家徒四壁,家中能变卖的东西全都变卖掉了。这位60岁的老人现在是该市县前社区有名的贫困户。按去年瑞安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规定,像薛瑞麟这样的老病号,还不能享受政府的医疗救助基金。

  “仅2002年那一年,我光看病就花了20多万元,原来厂里有医疗保险,多少可以报点回来,但是厂子破产后,我就没钱交医保了,一直拖着,现在连药费也没处报销。”薛瑞麟吃力地告诉记者。他现在没钱去做透析,去年曾想向当地民政局申请救助,但是大家告诉他并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只好作罢。

  同样,不幸得了尿毒症的瑞安锦湖街道五星村村民何春谦,被各种血透费用压得透不过气,她找到瑞安市民政局寻求医疗救助基金时,被旧政策挡在了救助的门外……经过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副主任郑方芳等工作人员的努力,他们用省里的救济款在允许范围内帮何春谦报销了一部分医疗费用。何春谦是幸运的,但是当地很多重病的贫困户并没有这样的好运气,因为他们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自动放弃了申请。

  救助工作要贴近实际

  2005年的《瑞安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救助对象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重点定补优抚、持有效《困难职工特困证》的家庭中的常住成员等4种;救助标准分5档,最低救助额3001元,最低救助标准为20%%,最高的50001元以上部分救助45%%;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器官移植后等继续治疗,不在救助之列……

  据瑞安市民政局社会救济福利科的工作人员许翔环介绍,按规定,瑞安市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要对原始资料和各种单据按文件严格审核,全部符合文件要求的才能领到救助款,试行办法规定的门槛太高,将很多人挡在了门外。

  这个门槛较高的社会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最初是由瑞安市民政局自行制定的。“去年我们在瑞安率先搞社会医疗救助的试点,由于缺乏经验,担心要求救助的人太多,这笔钱不够用,将门槛定得高了一点,有些过于保守,条条框框限定得比较死。”该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如是说。

  经记者了解,当时瑞安市为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问题,建立了医疗救助资金,由瑞安市财政局按全市人口人均4元的标准,安排社会医疗救助资金350万元左右,用来救助困难群众,后来省里又追加给瑞安56万元。

  社会医疗救助资金本该面向像薛瑞麟和何春谦这样的困难户,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但因为文件制定不科学,造成一方面救助金闲置花不出去,另一方面困难群众无法申请到救助款,这无疑暴露了政府部门在当初文件制定时的草率与不严谨。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体现的是对低保人口的政策性关怀。但瑞安市全年只花掉了预算安排数的2.5%,相关人群的享受率只有0.2%。这显然违背了政府的初衷。

  一些市人大代表认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出现这样的问题,说明一些具体的救助工作还存在不完善之处。“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需要有关部门真正转变职能,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底数,熟练运用各项救助政策,及时把政府和社会的关怀送到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的手中,”一位市人大代表说,“瑞安显然在这一块做得有所欠缺。”

  新政出台降低门槛

  经过一年的试运行,针对医疗救助运行过程中暴露的各种问题,瑞安市重新制定出台了《瑞安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于今年7月19日开始运行。与原来的社会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相比,新政救助范围扩大,门槛也相应降低,补助金额标准提高而且更具科学性。

  新的救助办法保留原来4种救助对象外,又新增加了3种救助对象:即精减退职职工(不包括享受40%精减退职职工),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以及其他因患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各类补助后,自负部分超过5万元、且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救助对象。这一改变使得救助的面从小范围扩大到普通大众。

  原来的救助标准分5档,新的办法规定救助标准为3档,救助线从原来的3001降至1001元,即1001元至1万元部分救助30%,10001元至5万元部分救助40%,5万元以上救助50%。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标准不分档,直接按80%的标准予以救助。原来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器官移植后等继续治疗,不在救助之列,现在都参照住院执行。许翔环说,“新政实行才短短两个多月,就有43人受益。”

  《瑞安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还有一个亮点,就是该市在温州地区范围内率先推出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实行“医中救助”。这类对象必须在温州市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医治,医疗经费筹款困难的,可向该市民政局申请3000~6000元的医中救助。瑞安市平阳坑戈溪村的刘语弟老人就是受惠医中救助的第一人。

  在瑞安市民政局,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将一叠叠救助办法手册,清点捆扎准备发到全市各街道(乡、镇)进行宣传,一工作人员说:“这些小册子都是要运出去宣传的,让更多的人知道医疗救助基金,让更多人受益。”

  重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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