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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帮调动工作 骗钱财被捕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0:2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 北流市的李某旭下岗后不是想正当办法找工作赚钱,而是出歪点子,以帮助邻居的亲戚调动工作为由,骗取其9500元钱,结果亦将自己送进了监狱。9月25日,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旭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李某旭现年39岁,曾是北流某镇广播站的工人,后来下了岗。今年3月12日,他到邻居陈家玩时,认识了陈的表妹韦女士。在交谈中,李某旭得知韦女士是平南县某学校的教师
,丈夫在北流工作,她想调回北流任教。当她问李某旭是否认识有人能帮忙调动的时候,李某旭虽然没有能力帮调动,但认为“赚钱”的机会来了,便满口答应。几天后,李某旭打电话给陈说,韦女士调动的事要2000元活动经费。3月25日,韦女士夫妇便在陈家将3000元钱交给了李某旭。李某旭得到钱后根本没有去办事,而是全部用于自己家庭的开支。20多天后,李某旭又打电话给陈说,韦女士的事要上南宁办,要五六千元。4月26日,韦女士又给了李某旭6500元。过后,陈和韦女士多次打电话催问李某旭,但他不是说他认识的领导调走了就是说他在外地出差了。6月下旬的一天,陈某意识被骗了,于是叫韦女士报案。7月3日,韦女士到北流市公安局陵城派出所报了案。经审查后,陵城派出所于7月31日进行立案侦查,并于8月1日将李某旭抓获。经审讯,李某旭对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雨雪 俞敏)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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