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巢”工地民工 盗窃钢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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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3:06 法制晚报 | |||||||||
“鸟巢”工地民工 盗窃钢材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石岩)在奥运主体育场馆“鸟巢”工地里工作期间,民工郝某、王某合伙用吊车偷走了工地上的大量钢材。近日,朝阳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郝某、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郝某、王某都是奥运主体育场馆“鸟巢”工地上的临时工。今年5月10日晚上,郝某、王某趁工地上无人,用吊车盗走某公司的废螺纹钢244根,后在销赃时被抓获归案。 | |||||||||